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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天津 06-04 15:47  悬赏 30  发布者:ALISIY…… 给我留言  回答:(6)
婚后,男方经常酗酒无度之后升级到出手殴打女方,女方提出离婚。
关于财产,现在确定的是婚后双方的共同收入或者债务属于双方共同的财产或义务。
现在有一套房子是在双方结婚以后由男方爷爷名下过到男方名下,请问这个是否属于双方的共有财产?如果离婚女方是否有分割权?
问题补充:
另外我还想说,男方的爷爷现在几乎处于老年痴呆症状,我几乎不确定他还有表达自己意愿的能力,如果这样他们有做声明只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有效吗?非常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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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6-04 19:02
如果过户时没有明确赠与给男方的,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09-06-04 15:52
如果爷爷在过户时没有明确说明该房产是只赠与给男方,和女方无关的,那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09-06-04 16:04

 1、果这套房子没有经过公证或者以其他方式证明单独赠与丈夫的话,那么就属于共同财产,女方分割的权利。2、婚姻法对你的说法没有规定。一般来说房屋产权以房产证登记为准,但是由于房屋登记和婚姻登记存在不同步的情况,因此,只要是在婚姻期间取得财产,除非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否则都是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09-06-04 20:56
过户的房屋造林婚后取得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赠与,可依法分割。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09-06-06 21:33
房产是婚后过户而来的,视为爷爷对夫妻二人的赠与,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回复时间: 2009-06-07 14:20
你好,对于房产,依照法律的规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属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接受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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