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王远洋  徐荣康  李波  邹国良•良一房建团队  
该问题已关闭

您好!我是县医院一名在编护士,现在考上市妇幼保健院,已提交辞职信

福建-福州 06-10 13:4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是县医院一名在编护士,现在考上市妇幼保健院,已提交辞职信,可院长不签,说要六个月后再提出一次辞职才可以,可在面试前院部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现在又不同意辞职,以致档案什么都不能调,我该怎么办?医院这样做合理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10 15:00
不合理的,可以申请人事仲裁。
追问:

但院部却拿出聘用合同,里面明文规定说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六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这是当时签的合同里的规定,那我该怎么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湖南长沙
山东东营
黑龙江黑河
河北石家庄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225
广东 深圳
人气:209213
山东 聊城
人气:200545
湖南 长沙
人气:546484
山东 东营
人气:26632
黑龙江 黑河
人气:21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