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刘哲  朱建宇  郭亚敏  
该问题已关闭

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判决书已经生效、现在还可以申请再审吗?

湖南-永州 06-10 13:53  悬赏 0  发布者:任泽春 给我留言  回答:(1)
开始起诉到判决书生效期间、我们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展开了决定。
现在我想申请《再审申诉状》条件可以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10 14:21
如果认为你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山东淄博
北京朝阳区
上海黄浦区
浙江金华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5594
辽宁 锦州
人气:440534
福建 厦门
人气:123538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130
湖南 长沙
人气:543428
山东 淄博
人气:10834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