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医疗纠纷 >> 查看咨询        
该问题已关闭

妈妈走的这么匆忙。。。

安徽-宣城 06-05 15:44  悬赏 20  发布者:悬剑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朋友你们好:
这是个我的一个朋友在论坛上发的求助帖子,真人真事真实地址,
挺悲惨的,希望大家给帮帮忙,给个说法,
谢谢了

下面是原贴;

安徽绩溪县扬溪中心医院屡次误诊致命
误诊, 扬溪中心医院
2008年十月十九号是星期天,每天都上课觉得好没劲,于是就起早和室友到同学的学校去玩。中午时分,突然我的手机响了……  
 
“玲玲,我是舅舅,你现在在哪?”  
  “我在学校啊!”   
“玲玲,你妈妈……呜……”我听到舅舅哭了 
 “我妈妈怎么了,我现在就打电话回家看看.”  
挂了电话之后,我就打电话到我妈妈的手机。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候再拨……”  
  我就打电话到我爸爸的手机,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候再拨……”   
 我就打电话到我姐姐的手机,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 
 此时,我更加担心,我打电话回家,我无数次的拨着他们的电话,没有一个打的通的……最后我打电话给姐夫,他说:“你爸妈去医院了,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啊!”  
我不安心,后来,我继续打电话回家,通了,是别人接的电话,他们说:“玲玲,快回家,你妈妈突然病的很厉害。” 我回家了,到家时晚上9:10了,刚下车,舅母就来了:“玲玲,你妈妈走了,你要挺住啊!” 我几乎晕倒在路上……   
 到家之后,进了妈妈的房间,妈妈躺在床上已经不动了,我看到妈妈的脸上已经发黑了,妈妈,怎么变成这样了呢?  
“妈妈,妈妈……” 
  我的妈妈就这样突然的走了,今年的十月一号,我姐姐结婚的日子,我们一家人真的很好、很开心。那晚我还和妈妈躺在床上谈心,临走时, 
  妈妈说: 
“玲玲,在学校要好好学习,其他的什么都不要去想。有爸妈在,你还有什麽担心的呢!”  
“妈妈,我知道了”我答道。  
 
之后爸爸便送我去火车站……没想到这就是我和妈妈永别的时候。  
  事情是这样子的:  
 十月十四号,爸爸妈妈忙完家里的事后就去上班了,一天下来,妈妈感觉挺累的,又不怎么吃得下去饭。  
爸爸知道后就和妈妈一起到“扬溪中心卫生院”做了全身的检查,说:“没什么问题,吃不下饭,可能是甲状腺什么,挂点葡萄糖就好了”
据明:患有甲状腺的病人是不能挂葡萄糖的,是这样吗?作为老百姓的我们又怎么知道从这开始就是一个错误呢!)  
于是,十月十五号,妈妈就开始挂水,一天下来,没有什么见效,依然吃不下饭,而且还吐了。医生知道后说,可能是太累了,在医院再呆天,看看情况。   
 十六号那天,还是一样的挂水,挂了两天,什么东西都吃不下,人日渐消瘦下去。我爸爸就怀疑有问题,问医生到底是不是有什麽事?医生挺不耐烦:“就是吃不下,检查过了,没事的”于是爸爸悬着的心又放了下来。 十月十七号,又是挂了一天水,到晚上的时候,妈妈腰涨的难受的不得了。医生过来看了一下,拿了两颗药过来给妈妈服用(原来那两颗药是 吗啡,医学上说: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是不能用的,但是医生在给妈妈用这种药时,却没有向我爸爸说明妈妈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只是说没什么事的。医生太不负责了!!),服用之后一直还是没有好转,但是到天亮的时候,妈妈似乎已经被疼痛折磨的麻木了。  
十月十八号大清早,面对我妈妈几乎麻木的疼痛,医生居然说病人没事,是过于劳累,可以出院修养了,还马上下了出院记录(也许此时医生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病人可能会在他们的医院里死亡,所以立即让病人出院,从而摆脱他们的责任!)。十月十八号下午到家后,病情急剧恶化,叫了救护车赶到绩溪县医院已经来不急了,到县医院的时候,医生说已经做不了脑电图了,只能做身体上的检查,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说:“看样子已经不行了,从检查结果来看一定是误诊了!在我们医院肯定是不行了,没有那些医疗设备 
,马上转到屯溪医院可能还有一线希望!”当时医院就下了病危通知书。  
无奈之下,爸爸签字了。马上转院,但是上了救护车后,不到十几分钟,妈妈就在救护车上离开了我们,永别了……妈妈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走了……此时正是十月十九号上午九点多。 
  
我赶到家时已经是十月十九号晚上九点多了,我看到妈妈的脸已经发黑,象是中毒一样,是糊涂的医生害的!所以短短的五天,玲玲最爱的妈 ;
妈走了……离开了这个美好的家庭,离开了我们。  
从十四号因为有点累而进医院挂水到十九号就离世……  
从头到尾,这都是医院的失职,医院有推卸不掉的全部责任。这也是安徽省绩溪县扬溪中心卫生院屡范医学错误。无助、悲痛、愤怒、但是我有心无力,现特求助于网络。希望能曝光该医院的荒唐行为。给我妈妈,我的家人一个说法,也给广大老百姓一个说法。  
 
等待回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6-05 15:45
最好拿病历找律师当面咨询。现在应该封存病历,并复印病历。
回复时间: 2009-06-05 20:14
无语,深表同情,依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合肥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帮助,欢迎您的来电咨询,我会给你做详细解答的,电话13955159480,qq466094123,孔维迎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浙江嘉兴
江苏常州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广西贵港
河北保定
河南商丘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345968
浙江 杭州
人气:97588
河北 保定
人气:173776
福建 厦门
人气:138761
湖北 襄阳
人气:489391
浙江 嘉兴
人气:405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