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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过道权的归属能拿回么

湖南-邵阳 06-10 17:51  悬赏 10  发布者:tb4799……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妈与舅舅(已过世)于93年共修房屋一栋(地是我妈批下来的,属于我妈的,有原始批条,那时姐弟关系好,没收钱),当时修建一楼至二楼的过道是从我家这边空地这边上,二楼至三楼为两家房屋中间共有部分,现两家关系越处越差,发展到日日吵架,父辈打了三架,无法相安的地步,曾和他家儿子商量过,如此情况只有从房屋中间为断,各自在后面修建楼梯,免得见面吵架,当时说回去和父母商议,但没下文,后来又想通过当地居委会及司法局调解,他们拒不理睬,现想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如下权利,1.一楼至二楼的地道取自我家这边上去的,地皮是我家的,有国土证划线为据(修房时关于楼梯归属也写有协议,一楼为借用我家的上,地是我妈的,二楼为共有,协议原件我爸保管不当不知哪去了,留有复印件年代久远也是依稀可见字迹),能否收回借用权,各自修建楼梯,2.当时房屋所有的水电都是我妈开户的,他家也是从我家接的,现要求水电分户,法院能否支持!这种纠纷该以何种官司类型上诉,法院会立案吗????盼请各位律师解答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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