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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问题

上海-嘉定区 03-18 07:34  悬赏 0  发布者:njikop…… 给我留言  回答:(7)
2001年我需要3万元,生活唯一产权房想卖了,当时12万左右,这时,我认识现在的老婆(户籍浙江),向她借3万元,她说没有凭证,我1994年离婚的(有1992年出生的男孩,一直跟爷爷、奶奶居住),我说你跟我结婚,8万元卖该你,她说好,但她只有3万元,其余的问父母姐妹借,在办房产交割时,她交割费都没有,我付的手续费3000多元,这样,房产的名字变成她一个人的,我又那17000元办了菜场海鲜摊位,用我的母亲身份证办个体营业执照。从2002年2月8日开始我们一起做海鲜生意,说好日常开销摊位上出,我周一至周五单位上班,休息天摊位上做生意,后来生意忙,把她的母亲叫来帮忙,我们三个人一起生活在这套房子里,二、三年把借的5万元钱还了,我付的摊位的钱也该我的,2006年12月16日办结婚登记,有一个5岁的女孩,我和女儿的户籍在这套房子里,我没有其他居住的地方。现她要跟我离婚,没有什么出格原因,她叫我离开这房子,问房产我有分吗?或有居住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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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8 08:11
如你所述的情况,你是在婚前将房子卖给对方的,这样房子你没有产权
回复时间: 2011-03-18 10:13
一、如果对方起诉,你应积极应诉。你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离婚。两条思路在搜集证据方面差别很大。
二、如果你同意离婚,你可以要求你的居住权。
三、有可能当时你出售先前的房屋是一种无效行为。
可面谈。婚姻房产专职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3-18 10:24
1、从你的描述来看,在婚前,你已经将房子卖给了女方;如果交易合法有效的话,则受到法律保护。
2、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此房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你此时无法提出分割要求;
3、建议预约律师当面咨询,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3-18 10:28
你好!

房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你最好跟女方好好协商。
回复时间: 2011-03-18 10:51
该房屋应属于女方婚前财产,但女方要对你们婚后共同还款部分进行补偿,离婚问题还有其他解决办法。请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3-18 11:22
1、不享有产权;
2、可以就其他财产依法分割;
3、根据情况来确定是否享有居住权;
回复时间: 2011-03-18 11:24
如果房产交易手续合法有效的,则该房子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归还借款部分,你可以要求返还一半。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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