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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的问题   十万火急!!!

江苏-苏州 06-06 12:21  悬赏 15  发布者:坏蛋龙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
我是09年机械专业应届毕业生,于今年4月份和苏宁电器苏州店签订了一份就业协议(就是学校发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苏宁方在附加协议上要我在拿到毕业证书后到该单位报到否则将要付违约金1000元,由于我是第一次和单位签订协议所以不太了解该方面的知识,我现在就是想毕业后不去苏宁工作了,请问我要不要付违约金,我好像听说有关违约金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可以不予支付的。请问是这样的吗?我的这份协议也属于这样情况吗?
您的建议又是什么呢?针对这个问题我应该办呢?
请您给我些建议或是办法!
谢谢!!
问题补充:
如果我去要求和苏宁解除协议或则干脆毕业后就直接不去报到,这样的话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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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江苏-苏州]
  • 陈磊律师 VIP
  • 电话:13771954614
  • 13489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6-06 15:18
这种违约条款是无效的,你不去就不去了!如有疑难可就近联系137 7195 4614苏州律师  陈磊
回复时间: 2009-06-06 13:15
和苏宁协商解除协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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