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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重庆 03-18 17:14  悬赏 0  发布者:张佩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父亲和继母婚后购的一处房产,产权明为我父亲,其中60%购房款是我付的,现继母已去世5年,继母的孩子有继承权,请问占多少?房产继承有时效吗?是多少?我父亲给我写遗嘱不公正有法律效力吗?如有时效,时效过后继母的孩子是否丧失继承权?是否必须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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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8 18:53
首先,你继母的子女有继承权,时效是诉讼时效,相互没有关系,房产的继承情况是你继母死后,你父亲就有四分之三的房屋产权,你父亲遗嘱留给你,关键在于遗嘱是否有效。如果有效那么你就有该房75%的产权。如果你和继母的孩子无法协商一致就只有通过诉讼来解决了。如果你还有疑问建议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3-18 22:53
1、你出的60%的购房款,能证实的话,可以算作借款,可以从遗产中首先进行扣除;然后由你们三个对继母的遗产进行分配。
2、继承时效是自继承人知道两年后的时间为时效期间;
3、遗嘱的内容要明确清楚,建议最好由律师代书或对遗嘱进行见证;这样效力比较强;
4、详细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3-20 12:08
1、你出的60%的购房款,能证实的话,可以算作借款,可以从遗产中首先进行扣除;然后由你们三个对继母的遗产进行分配。
2、继承时效是自继承人知道两年后的时间为时效期间;
3、遗嘱的内容要明确清楚,建议最好由律师代书或对遗嘱进行见证;这样效力比较强;
4、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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