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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厂党委书记斑马线上撞人...补充

江西-南昌市 03-19 10:08  悬赏 0  发布者:laoren……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
   您好!
   还有几个问题请教:
   1、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出事后近两个月,受害者家属想起这事,找到交警队时才说认定书尚未整理,未写出来,等写好了再通知,过了几天才拿到认定书,家属认为交警支队没有在交通法规定的时间内将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受害一方,违反了交通法规定,使受害方失去了及时复审上诉的时间,这样怎么办?
   2、认定书上虽然认定肇事者负全责,但是上面没写他闯红灯,没写他抢速...认定他违反了交通法第三十八条。 而家属认为在出事地段,到处都是信号灯,还有摄像头等...应该是违反了第四十七条.这有什么关系吗?
   3、受害方是送小孩上学的时间内发生的车祸,事故发生时间应该是七点二十左右,而不应该是事故认定书上写的08时00分。(有很多证人)这个时间对受害方有什么影响吗?
    4、由于交警支队未扣押肇事方的车辆且没有收取押金,使得受害方的后续治疗缺乏资金保证(治疗中有两次欠费),而不得已由受害方自行垫付;还使得受害方三番五次地找肇事方和交警支队交涉,浪费了很多宝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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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9 23:29
只要认定肇事方负事故全责,至于对方因何原因违反哪条法律负全责并不重要,受害人依然可以获得全额赔偿,不影响民事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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