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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十月份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我次要责任,造成左手远端桡骨骨折

江西-赣州 06-13 20:0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去年十月份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我次要责任,造成左手远端桡骨骨折,做了手术装了内固定钢板,受伤其间一个月没上班,工地扣了我三千多,我一个月工资是六千多,医疗费用也是自己出的,后来过年时工地补助了六千多元,叫我写了一份承诺书,得到这六千元后再也不能主张其它的民事赔偿了与公司及项目部无关了,我是包月工资的,我去年八月份去上班的,十月份出的事,我现在还在那里上班,我七点钟上班,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六点十九分许,我家去工地大概十分钟,到工地大概六点半,我是包吃的,在工地吃饭还要一个时间,我这是合理的时间吗?我这属于工伤吗?能够推翻它,再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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