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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因当初单位发房贴购买,产证上写我,女儿,父母姓名,现在己无法共同居住

上海 06-14 16: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房产因当初单位发房贴购买,产证上写我,女儿,父母姓名,现在己无法共同居住,购房大部分款包括装修都是我付,要确权,在卖房,有律师接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14 21:26
无法继续共同共有,你可起诉要求依法分割房屋。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5-06-15 00:57
属于分家析产纠纷,即使份额确认,房产的处置依然需要全部产权签署同意,且迁出者需有去向,不然,分开居住或者卖房的最终目的还是会存在问题的。

但是您父母若有其他子女,分家析产纠纷还是有进行的必要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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