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邓桂霞  李晓航  陈皓元  申维丰  
已解决问题

2.请问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办理了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再通知本人去是什么意思? 答:你好,检察院会视情况

 06-15 12:23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贵州-贵州 回答:(1)
请问在看守所办理了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再通知本人去是什么意思?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6月15日 12时29分
你好,检察院会视情况给你办理取保候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 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限即 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 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聊城
人气:200359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23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765
湖南 长沙
人气:545448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1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0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