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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上海-黄浦区 06-08 13:26  悬赏 10  发布者:skyry 给我留言  回答:(6)
05年5月进公司签订了1年的合同到06年4月止
08年1月公司给了一张纸让签说是续签的劳动合同,但只有最后那张纸没有前面的主体,说是前面和之前的一样,是到08年12月止
09年4月被裁员,想问下之后签的这份续签的合同有效吗?还能提出经济补偿吗?
问题补充:
06年5月到07年12月之间并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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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6-08 13:28
如果单位盖章。有效。
回复时间: 2009-06-08 14:58
可以提了经济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09-06-08 15:53
当然能够提出,可以获得。具体可电话联系面谈。
回复时间: 2009-06-08 15:56
裁员,可以要求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09-06-08 17:35
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问题,建议预约律师帮助提供操作方案。
回复时间: 2009-06-08 23:26
有效,但裁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为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二倍经济补偿金;如果裁员合法,也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如还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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