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蒙彦军  高庆强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婚姻财产分割

重庆-巴南 03-21 14:42  悬赏 0  发布者:78146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与现任老公于2009年11月19日办理结婚证,也是当日购买一套89.4平米的商品按揭房,并且向别人借的房款上共同填写我们的名字。如今,我与他感情破裂,请问我有资格分得部分房产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1 14:47
你可主张一半的房产.
回复时间: 2011-03-21 16:34
对房产可以主张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3-21 17:28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3-21 17:36
属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3-22 00:02
婚姻关系成立期间所得的都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是你们婚内买的,属于共同财产,当然你可以向法院主张每人一半,平均分配。
回复时间: 2011-03-22 09:13
你可主张一半的房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广东茂名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湖北武汉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321
广东 茂名
人气:1880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00
广东 深圳
人气:141064
湖南 长沙
人气:545814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74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