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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现房主房产证欺诈所得

湖北-武汉 03-21 20:59  悬赏 0  发布者:陈文杰123 给我留言  回答:(4)
事件程序
 

武汉市武昌区青龙巷65号原隶属武汉市国有公房,至上世纪80年代初一直由国家房地部门分配给予陈正礼及其家人居住。由于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将武汉市武昌区青龙巷65号归还49年前业主彭某,但依然由陈极其家人居住,因为国家房管部门规定只有等待房管部门重新分配国有公房并领取搬迁费后,彭才有权利要求收回产权,由于当时这类房较多(属叫文革产)房管部门在分批次解决中,陈极其家人也在积极配合和等待,在此分批次解决期间房屋由陈正礼次子和三子陈文艺和陈文涛居住。由于陈文艺陈文涛先后失足由政府帮教故不在家,但家门窗上锁生活用具齐全,但就在此时张良旗成火打劫从房主手中低价3万够买产权,在无有陈家人,也无相关执法部门在场的情况下,强行进入将房屋夷为平地另违规健三成楼(相关材料送城管),并将陈家楼上楼下三件房内,红木大衣柜,红木五斗柜,红木条桌,雕花床,古书画包括一起生活用品藏匿,陈文涛,陈文艺回来后多次索要拒不归还,这种私闯民宅的违法者要求公安机关严惩,并由于张良旗非法驱赶强拆,陈文涛,陈文艺现在居无定所国家相关针对“文革产”原住户的相关政策无法落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理应由张良旗承担。政府主次公道还我家产,还我居住权。
另:现电费直至2010年10月还由陈正礼户名支付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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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1 21:12
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3-21 22:46
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3-22 06:35
你好。建议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3-22 10:57
可以起诉解决。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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