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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上海-长宁区 06-21 16:43  悬赏 0  发布者:jwe992……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老丈人在1992年过世,在1994年我丈母娘把一套闸北区的公房以94方案买下产权房产证上就写了我丈母娘一个人名字,当时买这套公房时有我丈母娘和我妻子还有我大姨子3个户口,在2009年我丈母娘就瞒着大姨子把这套闸北区产权房名字过户到我妻子一个人名下,今年我丈母娘过世大姨子才知道丈母娘早已把闸北区房子过户到我妻子名下,现在大姨子要以94方案的方式想把她的名字加到闸北区的产权房,我大姨子的想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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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21 16:52
不合法。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5-06-21 18:12
你大姨子的主张不应被支持。
回复时间: 2015-06-21 18:26
按照94/95方案,你大姨子是当初的同住人,只因政策要求,只能写一个购房人;但同住人仍有权对售后公房主张相应份额。初步判断,你的大姨子主张存在法律依据,但是否具备产权份额,这要看期间所产生的所有材料的内容才能进行具体分析。建议来电或预约当面详询。
回复时间: 2015-06-21 20:23
涉及到买房的手续是否合法及时效问题~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他们业处理94房产纠纷,有二十年执业的丰富经验,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5-06-21 21:09
你好,你大姨子的主张很难得到支持,因为其作为同住人要求确权按照相关规定早就过了时效
回复时间: 2015-06-23 20:20
如果确实是94年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有权利成为产权人之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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