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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转让合同中关于证、照的条款不清楚的地方,盼复

湖南-长沙 03-26 09:19  悬赏 5  发布者:ajoe 给我留言  回答:(3)
“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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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3-26 09:31
有矛盾之处:“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与“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以后一个为准。
回复时间: 2011-03-26 10:24
你如果名字不变,只能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最好不要注销,你如果注销了,在一年之内不能申请同名的企业名称了。
回复时间: 2011-03-26 11:02
第一、并不存在矛盾之处,“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这给乙方一个选择的权利;
第二、 这是个体户,法律有明确规定,允许实际经营责与注册登记者不一致,但要负担连带责任;
第三、甲乙内部有约定责任划分,但这只对内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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