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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请问这样的分家字据可以作为遗嘱使用吗?

 06-27 10:24  悬赏 30  发布者:nouIP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衡阳 回答:(1)
我家是农村,我父亲那辈7个孩子,兄弟四个姊妹三个。1983年我爷爷写了分家字据。内容是:把家里的房产分配给了父亲兄弟四人,爷爷和奶奶所居住的养老房在老人百年以后归四个儿子平分。字据上有我爷爷的签字和父亲兄弟四人的签字,还有家族两位长辈做为见证人的签字(我奶奶没上过学,所以当时就没有签字),字据是用毛笔字写在宣纸上的,有明确的日期。
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爷爷早在1995年去世,两位见证人也相继去世。最近我们这里传出了拆迁的消息,我的一个姑姑突然来家里闹要重新分家,说分家字据没有公正,没有我奶奶的签字是无效的。我奶奶已经86岁了而且很听我这个姑姑的话,奶奶也同意姑姑的说法。但是家里的老房子早在很多年前就翻盖过了。
请问律师这个分家字据真的无效吗?事情已经30年了是不是过了诉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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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6月24日 21时34分
分家协议不是遗嘱。
分家协议应该早就实际履行,涉及到四兄弟已得到的房产,可以有效。
但是,涉及爷爷奶奶居住并答应百年后归四个儿子平分的部分,现在奶奶还在世,如果她反悔,未必能完全按那个履行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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