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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对方如何给予补偿

浙江-台州 06-22 22:56  悬赏 0  发布者:银河的星际碎…… 给我留言  回答:(1)
父亲在本月15号 中午工作时从高处摔下导致左脚摔伤 事情起因是本来一直是好好正常的爬上架子工作 但是一位也是雇佣的雇佣人把本来安装在架子上的结构拆掉导致父亲没注意从高处摔落 到本月22号父亲从医院转到家里修养医生建议修养时间是4个月 本工作时零工一天在200元人民币 对方只是支付了主要的一点费用 对方口头承认给予医药费支付 其余费用双方也没坐下来商讨 是要等父亲病情好转在去商讨还是先说好? 我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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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23 04:34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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