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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迁移户口到老公家,真的不是一般麻烦

浙江-金华 03-27 18:11  悬赏 15  发布者:JBJ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云南省镇雄县的一个姑娘。和浙江永康的一个男孩结婚后,需要把户口迁移到老公这边。到派出所问了一下,说需要云南那边有户籍证明和同意迁出证明。户籍证明有了,就是村委会的同意迁出证明他们不肯盖章和办理。以及说不需要同意迁出证明,我多次跑腿都没用。请问到底我要找哪边迁啊。
   还有我们国家的政策也是不是应该改一下呢? 
   什么人口普查你们不觉得麻烦吗?如果你们系统让我们老百姓方便快捷好办的话,根本不需要一家一家的去普擦,而是我们都很自愿的把户口和任何一样证明办理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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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9 13:52
浙江省对其以户口的规定——迁移登记

   第三十条 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由迁移人或者户主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移登记。

   第三十一条 公民申报迁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申领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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