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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上海-闵行区 06-24 08:34  悬赏 15  发布者:Polypo…… 给我留言  回答:(5)
离婚时的共同房产,假如对半分的话, 一方想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但没有足够的现金付给另一方,能否贷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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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24 08:57
您好!
◆针对性解答:
离婚房产,一般是得到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如果没有足够的现金,可以与对方协商,约定延期支付,或者先办理房屋过户,然后再去抵押贷款,给对方补偿,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就都可以。
希望能够帮到您!
回复时间: 2015-06-24 10:20
你好,
根据实际履行能力与对方协商付款方式,若法院判决确认分期付款的履行方式,在履行期届满前能够自行办理贷款。
对于这样的情况,法庭还得综合考虑分割的可行性,(比如对方的支付能力比你强的、也主张继续居住原房屋的),安排协调双方竞价取得。竞价包括比较各自报出的折价金额、付款方式等;无其他情节的,房屋所有权的判决、处理有可能出现归对方、共同委托出售等情况。
回复时间: 2015-06-24 13:45
一般不可以
回复时间: 2015-06-24 15:39
是否符合抵押贷款条件,可根据房屋状况咨询银行。
回复时间: 2015-06-24 16:12
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否则,不可以。若贷款了,等于对方的权益受到了限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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