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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与人合伙办公司后被劝离的疑问

 03-28 10:35  悬赏 0  发布者:dfbb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烟台 回答:(1)
去年与人合伙办公司,忙前忙后大半年公司刚走上正轨即遭合伙人变节、劝离。很郁闷。
遗憾的是当时没有任何文字方面的协议。只口头说说。
我们共俩股东,我出资1/3,他出2/3.
我的疑问是:分割利润或债务是按出资比例分。
1.可是经营时期花费的费用也按出资比例分摊吗?还是均摊?
2.像这种情况,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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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山东-济南]
  • 马勇律师
  • 电话:13065083540
  • 25758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3月28日 11时14分
1、如果有其他证据证实合伙的,支付费用可按投资比例分摊;2、可以要求补偿,但须有证据证明你的陈述。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您的解答!谢谢!祝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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