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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

贵州-贵阳 06-24 19:35  悬赏 20  发布者:joker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13年7月进公司,签的合同是标准工时制,培训期1年结束后公司给我定岗,定岗时签了一个定岗通知单,上面在职位描述以及主要职责栏写出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的电梯、扶梯产品的日常保养以及紧急维修工作(无任何条款注明今后工作将是不定时工作制,签署时人事也没有进行说明,也未就原合同进行更改)。现在我要离开公司,公司让我赔偿培训费用,我以公司违反劳动为由要求公司支付我14年至今的加班费,然后才支付公司培训费用。但是现在公司以签署的定岗通知单上对职位的描述为由不承认我在工作日非工作时间以及周末的加班,请问我以劳动合同为准是否正确,公司的说法是否合理?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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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24 19:37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15-06-24 23:38
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具体事宜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5-06-25 09:32
如果加班应当提供部分加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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