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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同事喝酒双方多过量 现受害人 因在歌厅唱歌时间久了  同事不高兴 便发生了争执动起手来 受害人当时

河北 03-29 06:28  悬赏 15  发布者:YqE3879 回答:(3)
与同事喝酒双方多过量 现受害人 因在歌厅唱歌时间久了  同事不高兴 便发生了争执动起手来 受害人当时兜里正好有把壁纸刀拿了出来 被对方所伤 照成受害人的右手小指痊愈后不能自如 左手大指筋已经断了 这种案件 受害人胜诉率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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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9 07:24
答: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3-29 08:49
要求致害人依法赔偿损失会得到支持。
回复时间: 2011-03-29 10:46
报警,鉴定为轻伤的,除了要求其进行民事赔偿外,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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