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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留住房子

 03-29 16:12  悬赏 0  发布者:huwei_…… 给我留言 地区:青海-西宁 回答:(3)
我与前夫于2008年底通过**县法院庭下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由于前夫提出不要孩子所以女儿由我抚养,前夫每月负担400元抚养费。我们离婚时的主要财产就是一套套一的房子,位于西宁**区,对于这套房子前夫是即不同意顶以后孩子的抚养费也不同意折价给我,而是坚持房子要卖了钱后五五分成,后经法官一再调解我们达成的协议是卖房分钱,我六他四。当时处于种种原因我急于办完手续赶回单位(我临时工作单位在异地)上班,想着反正他是孩子的父亲,总不能看着自己的孩子没地方住吧,房子的事等过一段时间在协商。离婚后前夫在房子问题上一直不肯让步,还是坚持卖房分钱。因为我和前夫离婚前一直没有任何积蓄,工资是挣一天花一天。所以离婚后我的工资也仅仅够女儿和我的日常开销,这2年多来带着孩子在异地租房借读,孩子又爱生病,为了孩子我的工资根本没有节余。鉴于我的经济状况我一直不同意卖房,多次和前夫协商能否给他些钱把房子留给孩子居住,但是对方一直不同意,上个月前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卖房。我与法官也说明了我对于这个房子的意见是不能卖 只能按08-09年的市价折钱给对方。此事,至今法院还没有明确通知我要怎么办,就是要了一些临时居住在外地的单位证明。请问,关于这个房子的事我还其他什么办法留住它吗,不然我没能力买房孩子的居住也失去了保障。

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201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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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3月30日 09时29分
你好,谢谢你对律师的信任。简单地说这个房子,从保障人的基本生存的权利来讲,而且这个房子是唯一的住处,法院不应该强制执行。应该是给予一定的补偿,由你取的房子。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我也是这么个意思。只是拖的时间长了,对方要按如今的市价,这个我不能同意,房价涨的太快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9 16:23
只能通过给对方补偿的方式。
回复时间: 2011-03-30 14:57
只能通过给对方补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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