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

浙江-宁波 06-26 11:01  悬赏 0  发布者:桂武汉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您好:我一个亲戚找小额贷款公司贷款100万,担保人有8个,其中A,B两家公司共同出具一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另外一家C公司出具一份《保证担保声明书》,其他5个担保人分别出具《个人保证担保声明书》各一份。借款期限从2011年9月28日至2012年3月27日,保证期限为债务到期日起两年。因借款人自2011年12月15日起未支付利息,2012年3月20日贷款公司和A,B公司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一份,(此份协议是否需要全体担保人同意才能生效)约定“从2012年3月开始,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分3年还清。结果A,B公司偿还了281000元后就停止了还款。2013年C公司注销。2015年6月25日,作为出具过一份《个人担保声明书》的我收到法院传票。而这之前我从未收到过相关的文件,请问,我是否附有偿还责任,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26 11:47
你好,你有偿还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福建福州
河北保定
北京西城区
山东聊城
广东东莞
上海徐汇区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395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77
江苏 无锡
人气:51443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576
安徽 合肥
人气:283613
河北 保定
人气:28763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