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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延期办理违约金索赔

吉林-长春 03-31 15:06  悬赏 0  发布者:管宇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长春中海金域中央的业主,09年3月购买的中海金域中央91平住宅一套,当年4月入住,合同约定入住270日内办理产权,否则开发商按已付房款的1%支付违约金。时至今年3月开发商才通知办理产权,业主要求支付违约金但开发商拒绝赔付。理由是政府拆迁未及时完成导致无法办理土地灭籍手续,土地不是净地就不能将预售房转为现房,导致产权延期办理,在此请求法律咨询,业主普遍认为开发商实属违约,应该就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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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3-31 15:33
按照合同约定于开发商协商,如果协商不好,那就依法起诉解决问题。
回复时间: 2011-03-31 17:05
    政府未能及时拆迁不属于不可抗力,开发商以此为由不支付违约金于法无据,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起诉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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