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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上海-嘉定区 04-01 13:54  悬赏 0  发布者:奥拉星空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06年6月到公司食堂做饭,公司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将食堂承包出去,要求从现在开始与我签食堂承包合同,但之前的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说如果不愿意签就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补偿?还有我能要求公司支付06年自今的加班费吗?(公司每月有发工资条但我没保留,拿不出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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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01 14:11
你好,
1、若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
2、加班费的问题,你要举证有加班才可以。
回复时间: 2011-04-01 15:55
1、你完全可以拒绝接受。
2、公司违法解除的,你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你10个月的赔偿金。
3、如果有证据加班存在加班的,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4-01 17:44
可以要求赔偿10个月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4-01 22:39
可以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并要求支付加班费。 
回复时间: 2011-04-02 20:40
上海多年劳动执业律师为你解答:
你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保留好相关证据1、周六日的双倍加班工资2、公司为你补缴社保、3、经济赔偿金 4、代通金1个月。工资是发现金还是打你卡上的?你上面说的不是很清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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