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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

新疆-喀什 04-01 16:29  悬赏 0  发布者:xjkzdy……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于2004年四万元购买一套二手房,购买后出资两万元装修,房产证至今没有过户,现在他看见房价涨了,就要求我搬出去,只把四万元退给我,要把房子高价卖给别人,他的理由是他妻子不同意卖这个房子,当时买房子是我和房主签订的购房协议,他写了四万元的收条,把房产证也给我了,还给了我他的身份证复印件,让我自己去过户,当时不懂,拿上房产证和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房产局去办理过户,才知道必须他们两口子一起来才能办理过户,我就多次要求他们来过户,他都以工作忙没有来(他们全家已迁往阿克苏工作),我能向法院起诉要求他给我过户吗?我必须要这个房子,我没有别的住处,如果法院把房子判给他,我能要回我的装修款吗?还有房款和装修款的利息能要回来吗?利息能不能按商业贷款给我?希望你能给我好的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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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4-01 23:30
你们的合同应该是合法有效的,对方不履行协助过户手续是违约行为,建议你先与对方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建议在当地找律师帮你
回复时间: 2011-04-02 11:21
可以要求他履行过户义务,法院不会把房子判给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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