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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脚小指全无i母指一个关节剩下3指去了两关节

陕西-咸阳 04-02 07:07  悬赏 0  发布者:东方秀 给我留言  回答:(5)
工伤认定需要到那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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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4-06 11:06
向工伤事故发生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1-04-02 07:26
可以进行鉴定。
回复时间: 2011-04-02 09:04
向工伤事故发生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1-04-03 01:16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工伤认定应依法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04-03 06:13
劳动局工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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