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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

陕西-商洛 07-01 16:11  悬赏 0  发布者:dfwsj1…… 给我留言  回答:(2)
小三无休止骚扰我和家人,并跑到我家把我打伤,我报警后派出所却把人放了,并把小三打架时丢在我家的东西归还给她了,请问一下法律应怎样处理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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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01 16:19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追问:

这类问题派出所有没有责任

回答:

派出所如果执法不严可以向纪检部门举报。

追问:

那我这种情况派出所算不算执法不严,虽然我的伤只能算轻伤,但我婆婆60多岁了,也被她咬伤,

回复时间: 2015-07-01 23:5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追问:

关键是现在的派出所什么事都不管,说如果我要求处理先交500元罚款,他们出个判定书,让我去法院起诉,我不知道这有没有依据,为什么我受伤了,他们不但放了对方还要我交罚款,否则就只能托着。

追问:

关键是现在的派出所什么事都不管,说如果我要求处理先交500元罚款,他们出个判定书,让我去法院起诉,我不知道这有没有依据,为什么我受伤了,他们不但放了对方还要我交罚款,否则就只能托着。

追问:

关键是现在的派出所什么事都不管,说如果我要求处理先交500元罚款,他们出个判定书,让我去法院起诉,我不知道这有没有依据,为什么我受伤了,他们不但放了对方还要我交罚款,否则就只能托着。

回答: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建议向公安局督察投诉或想检察院申诉。要求责令相关人员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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