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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面临倒闭的公司债务

 07-04 03:38  悬赏 0  发布者:亲快到碗里来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通 回答:(9)
我和亲戚一起成立的公司,他是法人, 我们两是股东,我大,他小,现在公司经营不善,面临倒闭,并有外债40万左右,法院宣判我们败诉,我们已无力偿还。当时注册公司的时候是当地招商引资,给我们垫资50万成立的,后来应该是当时就合理抽走。 请问现在这种情况下。 (1)法人要承担债务吗?(2)股东是否也需要承担?(3)我现在可以撤出不做股东吗?(4)我另外的公司(同一行业)会受牵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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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7月04日 11时30分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使你们成立的公司倒闭,你们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你们出资到位的情况下,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以公司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
    2、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使你们成立的公司倒闭,如果你们出资不到位,或者存在虚假出资等情况,那么股东应当在应当出资的责任限额内与公司共同承担债务;
    3、具体到你的案件当中:
    第一,公司作为法人应当承担全部由于公司经营而出现的全部债权债务;
    第二,股东如果当初注册公司的时候没有出资到位或者没有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下,应当在认缴出资额或者抽逃的出资额的责任限额内与成立的公司共同承担公司经营当中的全部债务;
    第三,你既然已经注册成立公司,而且在公司出现债务的情况下,现目前是不能撤出,除非你将你的出资额全部按照你当初认缴的出资额交到公司账户,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转让你的股权,这样你可以撤出;
    第四,如果你当初与你亲戚注册成立公司时是以你个人的名义注册登记的,那么只是在出资额限额内承担债务,那么与你的另外的公司无关;
    如果你当初注册登记时是用你另外的公司作为股东成立的公司,那么就应当由你另外的公司按照以上解释和回答的情形,另外的公司作为股东在应当出资的限额内承担责任。再有就是你们成立的该公司是否与你的另外的公司存在母子、总公司和分公司等情况,如果存在这样的关系将会按照法律规定,你的另外的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不存在这样的情况,你们你的另外的公司与你和你亲戚成立的公司无关或者按照相应的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议你们与债权人协商解决该问题,看是否能够进行整顿或者重组等等,暂缓执行或者分期归还或者分期支付等,这样减轻你们的经济压力等情况。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如果还有一文科电话联系或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回复, 很具体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04 08:54
你好!
首先,如果是有限公司,以其公司财产承担责任。
其次,只有下列情况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9: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11: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
12: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13: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14: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我的补充: 2015-07-04 09:00
再有,你现在未经过清算程序,是不能撤资的。你另外的公司应当不受牵连。
最后,如果成了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公司户,股东要承担无限责任。

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7-04 09:44
你好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属于公司的职能部门,本质上跟公司的一般员工是没有区别的,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注意,本条中的企业法人是指企业本身,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才是你所说的“法人”,不要弄混,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行为,由公司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破产时对公司的债务是不承担责任的。
    2、由于你们成立的是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作为股东,你是不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的,最坏的后果就是你注册时对公司的出资全部赔进去。
    3、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所以,股东是不可以撤资的。但是你可以转让股份,如果有人愿意花钱买你的股份,你可以将股份以一定的金额转让给他,但是公司处于濒临倒闭状态,愿意花钱买你的股份的人恐怕不好找。
    4、你另外的公司,属于独立的企业法人,跟你这个公司是没有关系的,不会收到牵连。
回复时间: 2015-07-04 10:15
有限公司对外承担有限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7-04 16:25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股东出资的财产变为公司财产,作为有限公司需要承担有限责任,跟股东原则是没有关系的,如果法人没有违反公司法规定,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公司资不抵债,是可以申请破产的。但是,如果股东违反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之规定,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其次,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因此,如果公司成立后,股东的出资就变成了公司的财产,那么股东获得股权,股东可以转让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您不可以撤资,但是可以转让股权。
     再次,您的另一个公司跟本公司如果没有关联交易或者其他关系的,原则是不会受到牵连的,请您放心。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我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回复时间: 2015-07-04 19:46
1、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没有责任;是股东按照投资承担有限责任;2、股东应该承担有限责任;3、股东不能随意撤资;4、你的其他公司不会受到牵连;
回复时间: 2015-07-06 10:12
股东以出资金为限承担责任。没有其它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7-06 12:51
(1)要,法人并不是指某一个人,具体的责任还是要分摊到股东身上的
(2)是
(3)不可以
(4)不会,你成立的使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都是有限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7-08 16:06
你好,公司面临倒闭,对外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如果公司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对外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在企业破产清算完成前股东不能撤资。你的另外的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只要与将要倒闭的公司不存在债权债务或是担保关系,就不会受到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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