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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

陕西-宝鸡 04-04 22:07  悬赏 20  发布者:银蝉子 给我留言  回答:(7)
您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弟在校学生,现在19岁,2011年2月15号和他的同学2人外加社会青年2人共5人,对三名在同一学校的学生进行的抢劫,共强得现金2000,手机三部,我弟分的现金200,我弟自己说自己是什么都干,就是个陪同,现已被当地公安局叫走。对这样的最后处理一般是什么结果?最好的和最坏的结果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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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04 22:25
你好!你弟涉嫌构成抢劫罪,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 2011-04-05 05:14
共同犯罪,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请律师联系我帮助辩护
回复时间: 2011-04-05 06:36
建议尽快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回复时间: 2011-04-05 10:25
共同抢劫,且对象是在校学生,社会危害性大。聘请律师保障权利。
回复时间: 2011-04-07 16:42
你弟涉嫌构成抢劫罪,建议尽快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回复时间: 2011-04-07 19:18
三到十年,最坏的可能是认定为作案多次,处十年以上。
回复时间: 2011-04-10 11:5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弟已构成抢劫罪共犯,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抢劫罪《刑法》条文,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弟有可能构成从犯,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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