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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律师,你好!我们的案子是这样的,我是巫溪人,和几个朋友在开发商手上把巫溪四海市场买了

重庆 07-05 08:4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杨律师,你好!我们的案子是这样的,我是巫溪人,和几个朋友在开发商手上把巫溪四海市场买了,产权也过户到我们名上了,曾经在里面的租赁户不搬出也不认我们是业主,通过巫溪法院判决,说原业主和租赁户的合同是形成不定期合同,所以只判决了租赁户给我们租金,通过执行局执行,全部租金以已收回,后来,我们以物权保护为理由再次起诉,应该是今年六月十日宣判,至今法院没判决,中途,我们多次找过法院需要个说法,主审法官说官司是你们赢了,但是,受巫溪政府压制不能宣判,因为,一旦宣判了会造成市场里面的租赁户集体上访会形成全体事件,请问,我们可以去重庆市政府上访吗?我们合伙人有个人是有证件的残疾人,他可以到残疾机构求助吗?我的电话是13594886662望律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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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05 09:29
根据物权法   你们已经是该物业的 业主   所以有权行使处分权    可以要求之前的租赁户搬走   毕竟他们与原业主签订的是 不定期租赁合同    可以随时解除的    对于法院逾期不判决的   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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