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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继承

 07-07 20:20  悬赏 15  发布者:tokare…… 给我留言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回答:(1)
1号房屋所有权人已故,留有遗孀,三子一女。2号房屋所有权人已故(为1号房屋所有人第三子)留有遗孀和一女。现在1号房屋所有权人的遗孀打算把1号房屋赠赠予自己的孙辈{两个孙子,一个孙女(就是2号房屋所有人的女儿),一个外孙女}。怎么用最简单的方法解决其中的继承关系,可以使1号房产便于赠予或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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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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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年07月08日 09时18分
产权人没有遗嘱的,遗孀无权处分其遗产。
另除2号房产权人的女儿,因其父亲已经去世,有权继承1号房外,其他三个(外)外子女的父母还在,不能直接参与继承1号房,可由其他继承人继承后再办过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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