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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并且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婚后怎么样才能成为女方共有财产

 06-21 11:37  悬赏 15  发布者:mwt415……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7)
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为自己儿子买房准备结婚用的,当然房产证写的是他们的名字,并不是他儿子的名字,那么结婚后,是不是也不属于他们儿子的,那怎么样才能保护到女方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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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河北-承德]
  • 孙新律师
  • 电话:13180101358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06月21日 11时56分
儿子父母的房屋在法律上,不是给儿子买的结婚用房,而是儿子结婚借用他父母的房子. 儿子和儿媳妇对该房屋没有所有权.因此,也谈不上房屋利益问题.
如果讲利益,以后儿子继承了房屋,儿子的媳妇有所有权.但是遗嘱如果确定只归夫一方的财产,不属于他们夫妻共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6-21 12:00
如果该房由你们婚后还贷,那你可以和男方讲清楚,注意保留证据,婚后还贷部分平分。如果也不需你们还贷,那就是男方父母的房子,你们将来可以通过买卖或继承拿到房子。
回复时间: 2009-06-21 12:38
不是儿子的,属于父母的,儿子可以使用,但没有所有权。女方对这座房产是没有权利的。
回复时间: 2009-06-22 05:39
只有将产权变更为夫妻双方的,才是夫妻共有财产。
回复时间: 2009-06-22 10:19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购房款已经交清或全部是由父母偿还,那就全部属于父母所有,结婚后也不属于儿子所有,更不属于夫妻共有.要变为夫妻共有只有让父母去办理变更登记登记为儿子和儿媳共有.这样个行为属于赠与,也是合法的.如果是婚前购的,但婚后小夫妻俩帮着还贷款,则所还贷款这一部份就属于家庭共有关系,属于家庭按份共有.
回复时间: 2009-06-22 19:45
是其父母的财产,不可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赠送给儿媳双方或继承
回复时间: 2009-06-23 10:41
属于父母的财产,女方可以要求男方作公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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