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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问题

 04-10 19:18  悬赏 30  发布者:听歌的风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东莞 回答:(2)
大家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在东莞工作,2006年进的厂,合同签的是东莞的合同,这份合同要到今年年底才能到期,现在,因为公司的原因,需要改签到深圳的人才市场,改为劳务派遣,现在公司要求我们写辞工书,改签深圳,我想知道,这样算不算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有没有赔偿的?因为在东莞这边是有工龄这个说法,而改签深圳,劳动合同上面就没有工龄这一项了。
问题补充:
如果,到年底,合同到期,公司不按原合同给我们签,用新合同给我们签的话,那是否也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或者,直接不给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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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4月10日 19时41分
答:达不成补充协议时,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274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4-10 20:18
属于,应当给予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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