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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已经交了首付款50%,开发商违约的话,如何赔偿

河北-唐山 04-10 18:54  悬赏 0  发布者:liming……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河北遵化的,我想咨询一下:我是2008年7月20日在我们这边买的商业门市,当时交的是首付款9万多元,2011年4月他们开发商通知我现在办不了房产证,只能办整体的大的房产证,我买的是C区42号房,27.47平米。开发商给我们两条建议:一是给9万多元所买的平米数,他们反租40年,每平米1元。二是9万元按活期存款利率的4倍给付赔偿金,我应该怎么办啊。开发商违约的话,是按活期存款利率赔偿还应该按当期贷款利率赔偿,谢谢,应赔偿多少,请说的详细些,谢谢。最好是法律的哪条哪款,请说的详细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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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0 20:52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1-04-10 21:01
按贷款利息计算违约金。
或解除合同,按市场价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1-04-10 22:25
你好,请你来电咨询我
回复时间: 2011-04-11 16:05
可以主张损失,解除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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