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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东界村的,村里的土地要被开发商开发,按人口分发土地赔偿款

福建-福州 07-12 21:4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东界村的,村里的土地要被开发商开发,按人口分发土地赔偿款,我2013年12月超生了个女儿,计生办的通知我们从2013年3月份以后超生的子女不能享受土地款的赔偿,我们交了社会抚养费也按规定结扎了,户口.医保什么都弄好了,为什么我的女儿不能享受土地赔偿款?计生办的有权利干涉土地赔偿款的法则吗?麻烦大家给我正确的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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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12 21:59
不符合规定,可以起诉
追问:

谢谢李律师,我想在再问一下,计生办的说是上头的文件通知,我想问下:计生办的和这个土地赔偿款部门有关系吗?也就是说计生办的他有权利管土地这类的事吗?要找哪个部门才会管我们这些事?

回答:

可以起诉拆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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