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刘平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子女抚养费

广东-东莞 04-11 10:30  悬赏 0  发布者:qlc2836 回答:(4)
我和老公结婚前他和前妻有一女儿,现在十二岁,他和前妻离婚时协议书上写的是家里存款全归前妻作为他们女儿的抚养费,离婚后我老公就不用付孩子抚养费.可现在他前妻总是让孩子找各种借口找我们要钱,刚开始我们觉得应该给点,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可现在是越要越多,一开口就是几万,今天孩子转学费,明天是买房费用,反正是理由充足,我老公每次都不忍拒绝.已经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请问我们有权拒绝再付这些钱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1 11:35
有权拒绝。
回复时间: 2011-04-12 09:48
可以按照协议书不予支付。
回复时间: 2011-04-11 10:32
你们完全可以按照协议书不与支付。
回复时间: 2011-04-13 09:45
如果已经履行抚养义务,有权拒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西南宁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89
重庆 渝中
人气:39689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45
浙江 杭州
人气:101134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08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35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