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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商解除协议后是否能拿到干股的本金

上海 07-13 09:05  悬赏 0  发布者:hijoey 给我留言  回答:(3)
公司有干股激励政策,中层以上员工可以拿到公司的干股激励,即“干股”就是红利股,不办理股权转让,每年拿分红,之前公司的干股制度是员工离职一年以后可以拿回股本,但是不享受分红,目前集团要求精简人员,所以我本人的岗位被调整,需要协商解除,但是公司回复说如果我拿协商解除的赔偿金就不可以拿回原先的股本,请问这样合理吗?目前关于我本人去年的股本公司有邮件通知金额,但是双方没有签署协议,只是之前在ERP系统上有一条《干股激励政策》说明员工离职一年以后没给公司员工造成损失的可以拿回股本,不享受当年的分红,但是在7月初公司已经将这条制度删除了。我还可以拿回原先的股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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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13 09:16
公司说法违法。不给付,你可起诉公司要求给付。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5-07-13 11:23
你好,回复如下: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双方可以就经济补偿金、未支付的劳动报酬、未休的年假、其他福利待遇等进行协商,确定金额、支付方式等。你对单位提出的补偿方案不认可的,提出自己的意见即可。不能达成一致的,其实就是不能协商解除原劳动合同关系。
2、你可以要求拿回认购激励股的价款。有证据证明你已经完成缴付出资(通过单位缴付),并双方已明确约定单位回购的条件的,可以要求单位实际履行对“激励股”的回购义务。
3、注意在签署相关协议时,区分这两个问题,自愿签字放弃的,无法另行主张。
回复时间: 2015-07-13 13:30
需要让律师先看看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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