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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贷款

四川-成都 04-11 20:39  悬赏 0  发布者:呃a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房屋抵押贷款的事情。
我是刚毕业不久,然后在爸妈的帮助下买房子,交了首付,因为贷款金额高,用的是担保贷款,当时提供了我爸的流水和收入证明,我提供了收入证明,未写金额,当时售楼小姐说让银行写金额,流水也说可以帮我假造。
但是现在的问题就是房产公司的借贷专员说我们资料不齐,刚好售楼小姐也不在那家公司上班了。
我们现在就是考虑退房,但是这个违约金是一定要付的吗?这件事的责任到底在房产商还是我们呢?还有就是怕房产商不退房给我们,一直把这件事情拖在那。
麻烦请您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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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1 21:53
按照银行的标准合同的话,因贷款批不下来,也不能解除合同的,否则就要给违约金。你现在没有特殊原因要求退房,是要付违约金的。而且是房款的20%
回复时间: 2011-04-11 22:02
应当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判断和分析。
回复时间: 2011-04-11 23:36
要仔细分析你的购房合同才能确定。建议你找律师当面审查一下合同为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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