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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

吉林-长春 04-12 12:10  悬赏 20  发布者:yhx007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儿子2006年出生,在07年4月1日办理了城镇医保,一直正常足额缴费。今年3月29日在吉大医院用长春市城镇居民医保正常办理住院,4月4日办理出院手续时,被告知医保卡欠费,如果结算需要全额自付,我们医保折里面有钱,但2011年没有扣费,查询市医保中心,被告知2010年的10月在辉南街社区办理了停保(费用交至3月31日),我家人没有办理停保,到社区查询没有找到停保申请等资料,现在产生的费用不能报销,我应该如何办,能起诉辉南街社区吗?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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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4-16 19:43
能起诉辉南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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