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蒙彦军  申维丰  高庆强  
该问题已关闭

合同纠纷

湖南-长沙 04-12 12:24  悬赏 20  发布者:ECN1140 回答:(2)
我个人与一家装修公司签定装修合同,他们派了一个项目经理负责我房子装修的事情。在要交第二批工程款的时候,项目经理以收工程款为由从我手中收走12000元。次日就拿了钱跑了,现在装修公司不负责,我该怎么办。收钱的时候 那个项目经理写了张收据给我,说第二天再换公司的收据,现在装修公司的意思是他们没收钱就不管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2 12:28
装修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4-12 13:32
要看你们怎么约定的,或者以前的交款方式。你钱按理来说应该交到公司,项目经理的职责是负责工程施工,并无权代收工程款项。
如果一味地说要装修公司承担责任,那是不对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广东茂名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湖北武汉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321
广东 茂名
人气:1880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00
广东 深圳
人气:141064
湖南 长沙
人气:545814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74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