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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土地折迁问题

 04-12 16:00  悬赏 30  发布者:陈旭梅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湖州 回答:(2)
律师你好!
  我是湖州市凤凰村村民,在结婚之前我在我妈妈家已经享受过了,但当时拆迁政策不完善,只分一块110个平方的宅居地。要按现在的拆迁安置政策50个平方一个人,拆迁时我和我弟弟都超过18周岁了,再加上我父母按理应该要分到300个平方,我妈妈家的按置面积明显不够,再加我弟弟现在结婚生子。后来我跟同村的青年结婚,也碰到拆迁,拆迁协议上写了新婚嫁分到50个平方。现在我离婚了,前夫说这50个平方不是我的,拆迁办说这50个平方是当时弄错了多分了50个平方,说不知道我在我妈妈家已经拆迁按置过了。关于这新婚嫁分到50个平方是不是应该属于我的,如果真的多分了,那我可不可以买下来,因为是以我的名义分下来的。(拆迁办说我没有权利买的只有户主可以买下来)。我经历两次拆迁现在变成无房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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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4月12日 23时31分
你已经享受过一次安置了,不能够重复要求。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2 23:35
关于拆迁的政策,咨询当地拆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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