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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管公房过户规定中只有近亲属,房管所执行时要求直系亲属是否合理

 07-14 17:25  悬赏 10  发布者:lllxxx……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武汉 回答:(2)
目前我所住公房承租人是我爷爷,现已过世,户口上只有我二伯、我和我母亲(父亲已过世),按照公房过户的规定,一定要先过给爷爷的子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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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7月14日 17时54分
符合相关规定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14 18:07
办理已购公房过户的过程大体如下:产权人凭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如产权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办理)、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由买卖双方直接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公房不可以自由买卖,如果要买卖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需要经过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还需要经过国资委批准。需要承担的风险是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详情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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