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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签

湖南-长沙 04-13 09:06  悬赏 15  发布者:pii6807 回答:(1)
原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要求员工续签时的岗位均为“管理岗位”,地点“湖南省”,(原劳动合同岗位为我的实际工作岗位,地点为长沙市),此次续签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问作为劳动者可否提出异议或申请仲裁,仲裁大致结果会如何?公司拿出的新的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公司未参照劳动局范本内容,也未经工会、员工代表讨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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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3 11:33
劳动局的范本只是参考作用。公司并不是一定要按照范本与劳动者签的。
你如果对于公司的劳动合同有异议,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拒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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