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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占

江苏-镇江 04-13 20:24  悬赏 5  发布者:目标5207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我的房屋土地证被小张办了,小张拿着土地证要求我把房子“还给他”
情况如下:我在93年买本村村民的集体土地宅基地及地上附属物,03年扒掉重新盖得。
该处房屋及土地和小张无任何关系。
我本人和小张也无任何关系。
小张办理土地证所需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是本村村支书出具的(村支书是小张亲叔叔),土地登记是镇国土所所长做的(所长是小张亲小姑),土地登记上四邻签字是小张亲二姑签的字。
而且小张的亲大姑又是县国土局纪检委书记。
我现在手里有当初购买宅基地时的房屋及土地转让协议书,村委会03年开的土地确权证明,还有盖房子是买材料的发票和包工头及工人的证明。及当地其他村民的证明。
我该怎么办啊?
请问:小张,村支书及所长的行为属于非法侵占吗?
我可以向法院申请刑事自诉吗?
如果可以刑事自诉我还需要哪些证据?
请求律师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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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3 20:32
答:答:可以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撤销房产证;或者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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