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保忠  毕丽荣  吴亮  陈建新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开发商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损失过低

广东-中山 04-14 09:40  悬赏 5  发布者:Lso4224 回答:(7)
您好!我是中山黄圃**的一个小区业主,过年刚入伙,我住在此期间13楼装修,我住12楼的大厅出现一条1.97米的裂缝,已经投诉到了中山315.开发商才同我们协商,但是赔偿过低使我不能接受!现在我应如何维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4 09:4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回复时间: 2011-04-14 09:48
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4-14 09:59
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4-14 12:35
可到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1-04-14 12:41
可以起诉索赔。
回复时间: 2011-04-15 10:55
如果调解无法解决的,可以起诉法院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11-04-16 22:24
裂缝如果不是结构性裂缝、严重影响居住,只是质量瑕疵,开发商维修好即可,故双方协商为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东莞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浙江嘉兴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江苏苏州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东莞
人气:395009
广东 深圳
人气:177718
浙江 杭州
人气:101843
河北 保定
人气:291947
山东 菏泽
人气:350869
浙江 嘉兴
人气:865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