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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十八岁,在读高中,丈夫要起诉离婚,能给孩子要求点抚养费吗

内蒙古 07-17 15:23  悬赏 0  发布者:wswwja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您好:我是女人,孩子今年十八岁,在读高中,我丈夫工作,月收入五千多,两个月前我们复了婚,可是半个月前他又和以前那个女人混上啦有,又要和我离婚,我不离,他就找律师和我谈,要起诉离婚,请问,像这种情况,我能给孩子争取抚养费吗,我们以前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前一次离婚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按揭买的房子和贷款都归我,孩子也归我)我怕他这次复婚就是回来骗房子的,请给我一个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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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17 15:38
你好,可以的,你方抚养孩子,可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建议签订新的协议,对财产重新划分,才能更加有效的保护你的利益。
回复时间: 2015-07-17 15:40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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